中國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成立以來,積極探索與投資者直接交流的方式與渠道,通過調研走訪、召開座談會等方式廣泛聽取投資者的心聲和建議,持續倡導理性投資、長期投資、價值投資的理念。在對意見建議梳理和研究后,近日就投資者關心和關注的一些熱點話題,投資者保護局負責人接受了記者的采訪。
記者:我國證券市場近些年的改革發展成績巨大,國際上都得到了普遍認可,但是國內投資者卻沒有得到很滿意的回報,特別是廣大中小投資者,近兩年都反映賠了錢,這是不是屬實,問題的根本性原因何在?
答:我國股市近幾年的波動幅度確實很大,大漲之后又大落,就最近兩年來看,由于持續下跌,投資者虧損面較大,特別是中小投資者普遍沒有賺錢。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很復雜,最根本性的原因是當前我國的資本市場結構還不夠合理,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沒有充分發揮,市場約束機制不強,市場運行的體制和機制還存在不少問題。比如,目前市場各方密切關注的發行體制改革、上市公司分紅和退市制度的完善,以及建立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等都非常關鍵。市場存在的“新股熱”、新股發行“三高”、“惡炒ST股”、“惡炒小盤股”等現象都與上述制度安排和監管操作方面的問題有關,這些問題的存在極大地損害了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對此,監管部門高度重視,正在積極研究解決辦法。
記者:近期證監會一直在倡導樹立良好的投資理念,包括理性投資、價值投資、長期投資等等,請問有何考慮?與當前的市場環境有什么關系?
答:資本市場健康發展離不開投資者的參與,離不開良好的投資理念。成熟理性的投資者群體是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基石,也是資本市場安全運行和功能發揮的基本保障。當前市場存在的一些不理性的投資觀念和行為,還沒有引起廣大投資者的足夠重視。比如有的投資者不認真研讀招股說明書、公司基本面等信息,盲目熱衷于“打新”“炒新”,結果遭受很大損失。據上交所2010年以來的統計顯示,滬市新股上市首日漲幅逐年減小,新股上市后短期內股價跌幅超過大盤。新股上市后30個交易日至70個交易日期間,剔除上證綜指漲跌幅影響,股價較首日收盤價的跌幅從6.51%擴大至10.65%。在參與買入的賬戶中,99.7%是個人賬戶,且首日買入者多為博取短期收益,這種“追漲”行為加劇了新股炒作,尤其在個股大幅上漲后,追高買入的賬戶中高達94.7%的虧損。
深交所的統計數據顯示了同樣的結果。新股上市首日買入者主要是個人,10個交易日后超過六成虧損。以創業板為例,2009年10月底至2011年10月底,上市首日個人投資者買入金額占比高達95.06%,其中10萬元以下個人投資者買入金額占比為22.77%,100萬元以下個人投資者買入金額占比為62.48%;首日買入的個人投資者10個交易日后虧損比例為64.25%,其中10萬元以下個人投資者虧損比例為64.62%,100萬元以下個人投資者虧損比例為63.63%。從這些數字看到,大部分投資者的損失是顯而易見的。
面對市場快速發展的局面,我們深切感受到,如果廣大投資者能夠認真研究公司的基本面,潛心尋找具有發展潛力的股票,不盲目追新、跟風、炒作概念,股市結構就會好轉,市場秩序就會好轉,投資價值就會提升,就會讓參與市場的各方共同獲益。因此,培育健康成熟的投資文化,是當前服務投資者的重要內容,只有這方面根本改變了,才能真正建立起具有吸引力的、功能完善的市場,增強各方參與者的信心,才能真正把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落到實處。
記者:前一段時間,證監會的負責同志勸說性地建議低收入者不宜投資股市,這是不是意味著對大眾投資者的歧視,是不是限制了普通人財產性收入的權利。另外,理性投資和藍籌股有什么關系,是否只有買藍籌股才是理性投資?
答:引導一般投資者主要投資于績優大盤股,如同我們倡議低收入群體選擇低風險的投資工具一樣,都是我們逐步建立起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重要方面。倡導投資藍籌股本質上是倡導理性投資、價值投資理念。目前,股市上的一般投資者沒有經過專業培訓,不具備充足的時間和經驗去分析了解上市公司,而很多小公司、績差公司信息披露也不夠真實、準確、完整、及時,所以跟風買進,炒新、炒小、炒差,風險就會很大。據統計,目前,滬深300指數公司占總市值的65%,營業收入占全部的74%,凈利潤占全部的84%。這些數據表明,藍籌股就是市場的主體,是股市價值的真正所在。實踐表明,投資者真正下功夫研究關注具有內在投資價值的上市公司,而且注意不要在高價位買進,比如避免2006至2007年那樣的高點,就能夠獲得相對較好的投資回報。最近,在北京地區個人投資者代表座談會上,一位具有12年投資經驗的投資者講述了自己的投資歷程,她堅持通過多種渠道研讀學習相關知識,堅持價值投資理念,堅持投資績優藍籌股,從7000元起步,獲利頗豐。雖然這是個案,但從一個側面表明,只要投資者回歸常態,多學習、多研究、多比較,不盲目、不投機、不炒作,看公司實實在在的內在價值和發展潛力,就有獲利的機會。
投資藍籌股倡導的是一種投資理念,不是簡單針對哪一只股票。影響股價變動的因素很多,藍籌股的概念、范圍也不是一成不變的。因此,不能機械地理解投資藍籌股的內涵,面對紛繁多變的市場,需要投資者把握理性、價值投資原則,同時結合市場現狀、預期以及自身情況,具體分析后進行選擇。
引導普通投資者投入與自己風險承受能力相稱的產品和領域,沒有強制性,是監管部門從警示風險的角度善意地提醒投資者、保護投資者。證監會肩負著依法維護資本市場秩序、推動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職責,除了維護國家利益、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之外,沒有自己的任何特殊利益。
記者:近年來,證監會一直在推動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如創業板、股指期貨都設定了一定的門檻,這是不是意味著要把中小投資者拒之門外?
答: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是境外成熟市場普遍采用的一種保護性措施,并非簡單地要把哪些投資者擋在外面,而是從保護投資者角度進行的一種風險控制,更是適應投資者、投資產品多元化發展的必要措施。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既有助于形成“買者自負”的風險意識,更是監督“賣方有責”的主要抓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一方面能夠確保投資者清楚風險、理性投資,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我們及市場經營主體給投資者提供更有針對性、更有效的服務,其根本目的是服務好、保護好投資者。曾經有一位退休老同志對權證了解不多,盡管中介機構做了一些風險揭示工作,但他還是在沒了解“行權”等基本概念的情況下投資了權證,由于沒有及時行權,導致血本無歸。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正是起到預防、警示作用,提醒投資者要有自我保護能力。同時,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加大對“賣方”的監督力度,看他們是否做到了解客戶,根據情況對客戶分類管理,向客戶提供與其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的產品。對于那些為了追求公司利益,誘使客戶購買風險高、專業性強、與客戶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產品的做法,監管部門將區別不同情況,依法依規處理。
目前,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正在逐步完善,創業板、股指期貨、融資融券等已經初步形成比較成熟的模式,從市場反映來看,普遍對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安排比較認可,而且效果很好。下一步,債券市場、場外市場的建設以及中介機構的規范發展都將融入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理念,力爭在協會、交易所、中介機構等多方單位的參與下,推動形成多層次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體系。
記者:證監會在推動上市公司分紅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證監會高度重視引導上市公司分紅的工作,出臺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了一定效果。2010年全部上市公司境內股票融資額9588億元,分紅總額4995億元,分紅占比52%。截止2010年底累計分紅總額超過累計融資總額的上市公司有178家,占上市公司數量的8.6%。上市后每年分紅的上市公司家數為617家,占全部上市公司數量的26.4%。上市公司分紅意識逐漸增強,回饋投資者的力度逐年增加。但是,整體而言也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分紅股利支付率總體偏低。2001年至2011年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占凈利潤的比例約為25%,而國際成熟市場該比例通常在40%至50%之間。二是在股利形式上輕現金股利,股利回報率低。2001年到2011年間A股市場累計完成稅后現金分紅總額為1.72萬億元,而上市公司累計募集資金4.05萬億元,實際現金分紅約占融資總額的42.5%,如折算成年化收益率遠低于投資者預期。這些數據說明我國上市公司分紅情況總體看還不太理想,需要市場多方主體共同努力推進。通過營造重視分紅、積極分紅的市場氛圍,引導上市公司努力回饋社會、回報投資者,讓投資者合理預期、理性選擇,進而夯實價值投資的市場基礎。
在推動上市公司積極分紅方面,證監會采取了很多具體措施,2008年制定了《關于修改上市公司現金分紅若干規定的決定》,就分紅問題提出了具體要求。2011年11月,證監會又發布了[2011]41號公告,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報中明確披露前三年現金分紅的數額、與凈利潤的比率,同時應披露現金分紅政策的制定及執行情況,說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決議的要求,分紅標準和比例是否明確和清晰,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是否充分表達過意見,股東大會是否及如何審議過相關議題,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是否得到足夠保護等。對公司現金分紅政策進行調整或變更的,應當詳細說明調整或變更的條件和程序是否合規和透明。對于報告期內盈利但未提出現金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司,應詳細說明公司未分紅的原因、未用于分紅的資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等。滬深兩所也出臺了細化的規定。通過這些措施,進一步加強了對上市公司利潤分配決策過程和執行情況的監管,也給一些只求獲取不顧回報的公司敲響了警鐘。
當然,上市公司分紅的具體政策和方案屬于企業的法定自主權,政府機構包括監管部門不能代為決策。企業自身發展有其周期和階段,處于不同時期的公司對于利潤的處理會有所不同,但是上市公司必須對如何回報股東有明確的觀念、認識和計劃,要充分向市場告知和說明,這是其基本的責任和義務。投資者可以選擇分紅高的公司促進其他公司回報股東;上市公司可以通過高回報贏得投資者的認可;監管部門大力倡導價值投資,采取措施加強約束,引導上市公司增強責任感,以穩定、優厚的分紅推進價值投資理念的形成,使整個市場形成努力回報股東的良好氛圍。
記者:退市制度和理性投資有怎樣的關系?退市將會給市場帶來怎樣的影響?強制退市,是否會造成投資者的投資打水漂?
答:退市制度的研究出臺有助于價值投資、理性投資、長期投資等正確投資理念的形成。長期以來,有部分投資者熱衷于炒作業績差公司和所謂的“殼資源”,究其根源,除了投資者“一夜暴富”的念頭以及盲目跟風的投資行為之外,主要原因是我國證券市場上一些業績差的公司不斷演繹著“不死鳥”的傳奇,大量ST板塊的上市公司在四季度通過資產處置、債務重組和政府補貼等多種方式進行利潤操作,規避了現有退市制度。這種狀況助長了投資者非理性的投資行為,認為盡管公司連年巨虧也不會退市,從而豪賭借殼重組獲取暴利。有投資者在座談會上明確表示,沒有退市,投機氣氛很難改變。因此,落實嚴格的退市制度,有助于引導投資者理性、價值投資,形成健康的投資文化和氛圍。退市制度作為資本市場的“凈化器”,能夠促進市場發揮優勝劣汰的功能,在競爭中優化上市公司結構,從源頭上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沒有經營的壓力就沒有前進的動力,上市不是進了保險箱,需要嚴格的淘汰制度督促管理層認真經營公司,不斷開拓進取,在市場中立于不敗之地。投資者的信心也需要優秀的管理團隊、有潛力的上市公司來提振。從長期看,退市制度有助于形成市場吐故納新的動態平衡,有助于上市公司整體質量的不斷提高,從而從源頭上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
退市制度的制定過程中將會充分考慮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但不能理解成為投資者的非理性投資行為“買單”。在退市制度的研究制定過程中,證監會在制度設計層面將考慮保護投資者的機制。目前深交所完善創業板退市制度采取了六個方面措施,就體現了這種理念。但是,投資者在投資績差股時要有清醒的認識,要樹立起“買者自負”的意識,培養控制資產整體風險的止損意識。當一家上市公司因為宏觀經濟因素、行業因素、經營因素等導致退市,在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了應盡披露義務的前提下,投資者要自行承擔投資判斷的結果,期盼不理性的投資行為由國家買單是不切實際的。
記者:倡導理性投資,前提是要有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信息披露,證監會在這方面有什么舉措?
答:近期,投資者在座談會上反映,有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滯后,還有的業績變臉太快,頻繁更正,并提出建立官方、權威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臺,以及加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監管等建議。
對于投資者反映的問題,監管部門非常重視,正在研究相關措施。目前在完善落實有關監管政策措施的同時,也在考慮推動建立獨立第三方評估機構,從服務投資者的角度,對招股說明書等材料進一步解讀揭示風險的內容,發揮其專業特長,幫助投資者更加通俗、直觀地了解擬發行公司的情況,理性判斷公司的投資價值,進一步推動形成長期、理性、價值投資的理念和基礎。此外,證監會將進一步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對誤導投資者、欺騙投資者的行為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負責人答復人民網網友兩會建言(二)
人民網北京3月15日電(記者楊迪、楊波、楊曦)今日,中國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負責人對人民網網友在“兩會”期間提出的涉及資本市場熱點問題進行了集中回應,回應內容包括上市公司退市及分紅制度、老三板股票轉板、打擊非法咨詢公司、嚴管專家薦股獲利等13大方面。以下為中國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回應全文:
一、如何向證監會舉報線索?
問:我是個十年老股民,最近發現有人明目張膽地操縱某只股票,請問我應如何向證監會舉報線索?有哪些途徑?(網友IP:121.14.235.★)
答:目前證監會接受投資者舉報線索的途徑主要有兩個:
一是通過來信來訪反映。給證監會直接來信,請寄“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19號富凱大廈中國證監會辦公廳信訪辦”,郵編100033。來訪請到“北京市西城區太平橋大街107號中國證監會來訪接待室”。您還可以向證監會各派出機構反映,具體途徑請登錄中國證監會網站(http://www.csrc.gov.cn)查詢。
二是通過投訴電話反映。證監會投訴電話,010-66210166,010-66210182。證監會派出機構投訴電話,請登錄證監會網站查詢。
二、能否嚴管或取消中央、省市電視臺的證券分析和推薦節目?
問:若要避免鄭宏中等人以“搶帽子”交易方式操縱股票價格再度發生,能否嚴管或者干脆取消中央、省市電視臺的一切證券分析和推薦節目?取消借殼重組等,因為他們是操縱股票價格的土壤。(網友IP:220.166.65.★)
答:現行法律法規沒有禁止各級電視臺舉辦證券節目。2010年,廣電總局發布《關于切實加強廣播電視證券節目管理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廣播電視證券節目規范要求。目前,全國主要衛星電視證券節目已基本進入正軌,個別地方電視臺節目中可能還存在某些不規范的情況。為進一步規范廣播電視證券節目,證監會與廣電部門將繼續采取以下嚴管措施:一是建立電視證券節目的制度規范;二是加強跟蹤監控,及時叫停違規電視證券節目;三是嚴格規范推薦個股行為,從機制上遏制“搶帽子交易”;四是鼓勵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咨詢機構主動合規參與廣播電視證券欄目。此外,我們還在與其他金融監管部門聯系洽商如何配合和相互支持投資者保護工作。
證監會歡迎廣大投資者對違法違規從事證券投資咨詢等活動的舉報,一經查實,將依法處理。
三、如何避免“三高”發行,爆炒中小盤股票?
問1:如何避免“三高”發行,爆炒中小盤股票?只有把中小板、創業板的股票審核后分季度集中4次發行上市,這樣就可以避免“三高”發行,爆炒中小盤股票。(網友IP:118.122.176.★)
問2:新股發行價能否定為經審計的原始股東每股凈資產?如果發行價提高,則原始股東按提高的比例縮股。在新股發行這個環節,就可以避免原始大股東財富暴增,而是靠以后的公司發展。而且,這才是同股同價,同股同權。想靠套現一夜暴富的公司老板就會止步。財富的實現應該通過業務發展,而不是坑中小散戶。(網友IP:123.150.202.★)
答:“三高”實際上是“新股熱”現象的必然結果。新股高價造成市場生態惡劣,帶來了資源浪費、毒化了社會風氣、助長造假和違法違規行為,從最基礎的層次上扭曲了市場結構,破壞了市場制度。
針對新股發行體制存在的問題,證監會高度重視,下了很大功夫,下一步擬采取總體考慮,分步推進的改革方案,從以下四個方面入手:一是從抑制過度投機入手,做好投資者教育和風險揭示工作,逐步建立起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同時,對過度炒作新股、導致跟風現象的不良行為,要根據實際,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遏制。二是健全股市內在機制,通過放松管制,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預,強化市場約束,促進發行人、中介機構和投資主體歸位盡責。三是推動更多的機構投資者進入新股市場,引導長期資金在平衡風險和收益的基礎上積極參與。四是在發行監管上要以信息披露為核心,不斷提升透明度。在具體措施上,近期將加大買方和承銷商的定價責任,同時,提高股票流通性,加強對定價行為的監督和約束,嚴格落實參與各方的責任,對涉嫌“共謀”和操縱的行為及時予以懲處。長期看,還將不斷強化信息披露質量、加強社會監督、完善法制環境,加大引入機構投資力度。對于您們所提到的建議,證監會將在工作中予以認真研究。
當前,市場約束機制逐步增強,新股發行市盈率逐漸下降,據上交所統計,近三年的年度首發市盈率均值分別為53倍、59倍、47倍;發行和交易市場之間不再有巨大價差;一級市場整體的認購資金已大規模減少;新股首日破發率逐漸提高,去年平均達到27.4%。新股發行體制改革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果,“三高”問題已較前期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
高價發行現象與過多的投資者熱衷于“打新”、“炒新”也有很大關系,目前,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賬戶中85%的市值在10萬元以下,基金券商等機構投資者僅占0.2%,中小散戶投資者承擔了新股高定價的主要風險。希望廣大中小散戶投資者能夠從保護自身權益的角度出發,理性對待新股投資,對過度炒作新股、干擾市場定價、導致跟風現象等不良行為,證監會密切關注,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打擊。
四、如何強化上市公司退市制度?
問1:我國股市運行這么多年,為何一直沒有建立和實行真正的退市制度,經常看到爆炒垃圾股的現象?(網友IP:123.235.40.★)
答:退市制度在法律層面早有規定,而且也先后有40多家企業退市,最近一些年來,由于多種復雜原因,沒有得到很好的實行。一些業績差的公司千方百計想辦法規避退市,例如一次性獲得補貼或出售資產收入,改變所謂“三年連續虧損”局面,不斷演繹著“不死鳥”的傳奇。這種狀況助長了投資者非理性的投資行為,認為盡管公司連年巨虧也不會退市,從而豪賭借殼重組獲取暴利。面對這樣的現象,不僅投資者不滿意,監管部門也不滿意。
證監會一直在推進此項工作,在推出創業板退市辦法后,目前正集中力量研究改進和完善主板退市制度,力求最大限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建立起相關各方共同認可的機制和氛圍。一是完善上市公司退市標準;二要進行制度改革,避免停而不退;三是要健全責任追究機制,形成有利于風險化解和平穩退市的基礎。
退市制度的實施,理論上大家都贊成,一具體到企業、地方和投資者個人,就會遇到這樣那樣的阻力,除了監管部門和交易所要積極審慎操作,也需要方方面面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大家都知道,要發揮市場優勝劣汰的功能、在競爭中優化上市公司結構、從源頭上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就必須實行退市制度。最近一個時期,監管部門反復提醒投資者不要聽信“題材”、偏聽消息炒績差股,炒小盤股,目的也是在營造有利退市的外部環境。
問2:如果要發行一批新股上市,理應淘汰一批上市公司常年虧損的垃圾股,這樣才能保持股市健康的血液循環。(網友IP:123.235.40.★)
答:正如您所說,退市制度是股市的“凈化器”,建立健全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形成優勝劣汰、有進有出的資本市場良好局面,是一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內在要求,也是國民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符合實體經濟中企業成長的客觀規律。順便說,抑制新股高價發行傾向,對于改變市場生態,減少“變臉”和“造假”,減少“垃圾股”,也非常關鍵。
五、業績好的上市公司怎么也不分紅?分紅后能不除息嗎?
問1:請問證監會有沒有監督和約束上市公司分紅的制度?希望上市公司不只是來股市圈錢的,他們也應該為股民創造財富?(網友IP:125.39.39.★)
問2:可否出臺一些鼓勵甚至強制分紅的具體措施,讓投資者一眼就可以看清楚各個上市公司的分紅率和一年期存款利率孰高孰低?或者制定強制分紅的標準,也就是利潤的百分之多少要用于分紅。(網友IP:125.39.39.★)
答:證監會有監督和約束上市公司分紅的制度,并高度重視引導上市公司回報股東,近年來,上市公司的分紅意識也逐漸增強,回饋投資者的力度也逐年增加,取得了一定效果。
但是,由于歷史原因,股本約束和投資回報機制還比較薄弱,一些上市公司分紅意愿不太強,主動回報股東的意識明顯不夠,主要表現為:一是分紅股利支付率總體偏低。2001年至2011年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占凈利潤的比例僅為25.3%,而國際成熟市場該比例通常在40%左右。二是在股利分配形式上輕現金股利。之前的三年上市公司現金分紅金額占凈利潤的比例分別為41.69%、35.85%和30.09%。預計2011年度現金分紅比率會提高。三是相當數量的公司未詳細披露不進行現金分紅的具體原因。這些都對上市公司整體形象造成不良影響,也影響到市場的氣氛和投資者的信心。
但需要說明的是,《公司法》規定上市公司利潤分配屬于公司自主決策事項,只有董事會和股東會才有權決定是否分紅及分紅多少。因此,監管部門將在充分尊重上市公司自主經營的基礎上,鼓勵、引導上市公司建立持續、清晰、透明的決策機制和分紅政策。具體措施包括:要求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在招股說明書中做好利潤分配相關信息披露;澄清獨立董事、外部監事的相關立場和態度;引導上市公司明確股東回報規劃;降低上市公司與分紅相關的操作成本;加強對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決策過程、執行情況以及信息披露的監督檢查等。相信這些舉措將起到積極作用。
對累計凈利潤為正數但未分紅公司的情況,證監會派出機構前期已進行了調查摸底。我們將督促公司充分披露其未分紅的具體原因、未分配資金的用途和預計收益、實際收益與預計收益不吻合的原因等信息。對未按承諾比例分紅、長期不履行分紅義務的公司要加強監管約束,幫助企業牢固樹立回報股東的觀念,持續推動企業完善其公司治理。
問3:分紅是股市發展之基。但分了紅要除權除息,帳戶里的錢不增加還減少(因為要扣稅),這樣的分紅達不到鼓勵長期資金入市的目的,不能從根本上改變股市狀況,只能是非理性的炒作。分紅后就不能不除息嗎?解決了這個制度性問題,對股市的健康發展意義重大!請郭主席盡快從這方面著手考慮。(網友IP:218.30.10.★)
答:除權除息是合乎邏輯的做法,也是慣例。除權除息所形成的價格,只是作為除權日當天個股開盤的參考價,如果大部分人對該股看好,委托價較除權價高,經集合競價產生的實際開盤價就會高于除權價,反之則相反。由此可見,除權除息價并不一定就是投資者買賣的價格,不會因此影響投資者的收益。
關于分紅扣稅問題,證監會也一直非常關注,為適應市場變化,正在積極協調降低公司與分紅相關的操作成本,提高對股東的回報。
六、上市公司協會成立的目的是什么,組織架構如何?跟證監會和上市公司有什么關系?
問:我最近得知成立了上市公司協會,他成立的目的是什么,組織架構如何?跟證監會和上市公司又有什么關系?(網友IP:119.84.71.★)
答:中國上市公司協會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成立的,以上市公司為核心主體,為維護和遵守資本市場運行規則而結成的全國性自律組織,是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法人,其成立目的是做上市公司共同利益的代言人和守護人。協會以 “服務、自律、規范、提高”為基本職能,通過為上市公司提供專業服務、智力服務、傳導服務,強化上市公司的自律與規范,進而不斷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使上市公司更好地利用資本市場加快發展。
根據《中國上市公司協會章程》,協會的組織機構包括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五級。其中,會員代表大會是協會最高權力機構;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是協會的執行機構;監事會是協會的監督機構;會長辦公會是常務理事會的下設機構,負責協會的日常管理工作。此外,協會還選舉產生了會長、執行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等主要負責人,組織開展協會的各項具體工作。
協會是去行政化的社會中間組織,在政府監管部門不應管或不便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上發揮作用。中國證監會是協會的業務主管單位,協會接受中國證監會的業務指導與監督管理,上市公司是協會的核心會員。
七、能否盡快準備注冊制試行過渡?
問:建議盡快準備注冊制試行過渡,但要求所有申請上市的公司都要首先承諾一個必要條件,即如果一旦發現其有虛假報告內容或欺騙的信息屬實存在,就必須無條件立即退市,并要賠償所有股民5-10倍的損失。(網友IP:218.27.135.★)
答:實行審核制還是注冊制,并不是問題的核心。關鍵在于如何界定政府監管機構、交易所平臺和其他市場中介的職責和義務,如何保證企業能夠真實、準確、充分、完整地披露相關信息。注冊制和審核制的實質性差別并不大,在那些實行注冊制的市場,有些審查得比我們要嚴得多、細得多。
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主要內容是以信息披露為中心,強化資本約束、市場約束和誠信約束。證監會應該進行合規性審查,發行人、中介機構和投資主體均應歸位盡責。要把審查重點從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轉移到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上來。與此同時,我們也需要加快發展多層次的股本和債券市場,逐步改變千軍萬馬過獨木橋的狀況。
八、老三板股票何時能有機會股改和轉板?
問:能夠盡快出臺相關救三板的清欠、股改、重組政策,我們實在等不了了,10年了,老三板股票何時能有機會股改和轉板?(網友IP:61.164.153.★)
答:老三板主要包括原NET、STAQ系統掛牌公司和退市公司,情況比較復雜,相關政策正在研究,在政策明確后將盡快公布。我們對所有歷史遺留問題都采取不回避的態度,而且轉板機制也是非常合理的,關鍵在于要具備條件。
九、證監會如何改變股民的“證監會對股市漲跌負責”印象?
問:從證監會留言板的股民留言情況看,普遍存在股市下跌股民即怪罪證監會不利的現象,證監會如何改變股民的“證監會對股市漲跌負責”印象?從而改變“股市主導者”的形象,樹立“監管者”的形象?(網友IP:61.160.226.★)
答:長期以來,我國股市被人們視為“政策市”、“信息市”,究其原因,與當前我國資本市場結構還不夠合理,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沒有充分發揮,市場約束機制不強,市場運行的體制和機制還存在一些問題有關,股市的漲跌經常與政府出臺政策相關聯,因此很多投資者會形成“證監會對股市漲跌負責”的印象。
事實上,股市有其內在的運行規律。作為監管部門,證監會的職責是維護市場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建立良好的競爭秩序。除了人民利益、國家利益、廣大投資者的利益之外,證監會沒有任何自己的利益。我們將繼續推進市場監管的公開透明,健全股市內在機制,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預,培育健康的市場文化。近期我們明確了三項工作重點:第一,改善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建立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提高市場誠信水平、堅決打擊內幕交易,當好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守護人。第二,提升服務實體經濟,特別是其薄弱環節的能力。實體經濟是基礎,資本市場作為優化資源配置的重要平臺,需要不斷提高直接融資的規模和比重,加快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引導社會儲蓄轉化為有效投資、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升級。第三,支持科技創新和文化進步。在多層次市場體系建設中,場外市場、柜臺交易、私募股權等市場的架構設計,要重點考慮知識和技術創新型企業、現代農業企業、小型微型企業的特征,做出有針對性的制度安排,使不同特點的創新型企業都能得到資本市場的支持,以更好地推動科技潛力轉化為現實生產力。
十、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是否限制了小投資者的投資權利?
問:我是個低收入者,有人說我們這一群體不宜投資股市,這是不是和正在建立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有關?也有人說這實際上限制了普通人財產性收入的權利。請領導為我具體分析一下。(網友“kitty”IP:58.68.145.★)
答:說低收入和以退休金為生的群體可能不宜投資股市,是從投資者適當性角度出發的一種善意提醒。不提倡不是反對,也不是限制,更不是禁止,希望廣大投資者朋友能夠理解。
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是成熟市場普遍采用的一種保護性安排,并非簡單地把哪些投資者擋在門外,而是從投資者保護的角度進行的一種風險控制,更是適應投資者、投資產品多元化發展的必要措施。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不僅有助于形成“買者自負”的風險意識,更是監督“賣方有責”的主要抓手,要求證券經營機構要根據投資者的不同狀況對投資者進行分層分類,對不同層次、類型的投資者要使用不同的說明方式,表達不同的說明內容,承擔不同的說明義務。對于那些為了追求個人業績、公司利益,誘使客戶購買高風險、結構復雜、與客戶承受能力不匹配的產品的做法,監管部門將區別不同情況,依法依規給予處理。
對于不適宜投資股票的情況,監管部門有義務提醒、勸告,并非強制性地限制大家的投資行為,歸根結底,投資的決策權仍然由投資者自己掌握。投資者要量力而行,謹慎選擇投資目標,并對回報有合理預期,不能想一夜暴富、賺快錢。同時,我們也在不斷地豐富投資品種,努力為大家“增加財產性收入”提供更多的投資選擇。
十一、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時、不透明的處罰能否引入司法程序,同時讓受害股民可以集體訴訟,降低訴訟的門檻?
問:我是一個小散戶,炒股七八年,目前部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不及時、不透明,甚至于有的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刻意隱瞞有效信息,我們小散戶深受其害,證監會如何加大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處罰力度,能否引入司法程序,同時讓受害股民可以集體訴訟,降低訴訟的門檻。(網友“小散戶” IP:117.79.237.★)
答:信息披露一直是上市公司監管中的重要一環。目前,證監會已建立了較為成熟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監管體系。為強化信息披露質量,2011年,證監會又發布了《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行政責任認定規則》,加大了對信息披露義務人信息披露違法的責任認定。在完善落實有關監管政策措施的同時,證監會還將持續保持打擊的高壓態勢,進一步加大對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對誤導投資者、欺騙投資者的行為嚴肅處理,絕不姑息,尤其是要通過對案件的查處,充分發揮警示作用和懲戒效應。另外,我們也注意到,許多中小投資者抱怨看不懂上市公司的業績報告,有的內容也過于繁雜。我們正在研究督促上市公司提供詳簡兩種財務報告,也提請投資者重點關注每股盈利、每股凈資產等這些最關鍵的指標,隨時了解市盈率、市凈率、股本回報率、資產回報率等動態變化的指標。
投資者如果發現上市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規范問題,希望及時向交易所及監管部門反映。
另外,證監會系統及有關單位正在積極研究公益訴訟制度,不斷拓展投資者受侵害權益的救濟渠道,加強投資者權益保護。我們也注意到了國外的集體訴訟司法實踐,有利有弊,如何與中國的實際做法相適應,可能還需要認真探討和論證。
十二、希望證監會大力打擊非法咨詢公司、清理網絡“薦股”貼,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問:我們XX有很多這樣的投資咨詢公司,公司的招牌不是掛自己營業執照上的,出票率一般般,大多被套,有外人來時不允許談及股票事宜。他們這樣是屬于非法咨詢公司嗎?另外,現在網上的“薦股”貼子泛濫,博客、QQ群、百度貼吧里到處都是,還有電視里的“專家薦股”等等,炒股的人都不知道這些到底可信不可信,但據我所知,大部分人都被騙了。希望證監會大力打擊非法咨詢公司、清理網絡“薦股”貼,整頓電視“薦股”欄目,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匿名網友 IP:122.227.222.★)
答:您所述公司可能是非法證券咨詢機構。您可以登錄證監會網站或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查詢合法證券公司、投資咨詢機構名錄。證監會也可以根據您提供的具體信息幫助查詢。
非法證券活動一直是我們打擊的重點。在國務院10個有關部門、各地方政府及各地公安司法機關支持下,整治利用網絡等媒體從事非法證券活動已經形成常規工作機制,取得了一些成效。您的希望是對證監會工作的批評,證監會需要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充分發揮合力,動員社會力量建設性參與、監督和整治非法證券活動;二是研究切實可行措施,配合有關機關進一步強化網絡媒體和手機短信監控凈化工作,要切斷非法證券活動信息傳播渠道;三是加大案件查處力度,打早打小,打苗頭,露頭就打,把搞非法證券咨詢和非法委托理財的幕后黑手揪出來;四是各方警示教育、風險提示信息對投資者和潛在投資者全覆蓋,多載體、多形式、更大范圍曝光典型案例,宣傳教育有效才能減少投資者上當受騙;五是合法證券經營機構的服務要跟上、要補上,對中小散戶的服務要引導、要提升,以此來減少非法業務的生存空間。
投資者要有自我保護能力。如應慎重對待“股吧”傳聞,“股吧”里無價值的信息多,往往是信息操縱的場所之一,可能誘導散戶跟風進入圈套,也可能為的是促使投資者頻繁交易。又如,浙江一投資者訴電視臺虛假證券信息案,雖然相關人員被判刑,官司打贏了,但是投資者未經審慎判斷、輕信廣告內容,亦存在過錯,法院適當減輕了被告的賠償責任??傊?,凡是想賺快錢、賺大錢、一夜暴富的,最終都會適得其反。
歡迎投資者向證監會及派出機構通過電話、來信或網絡等渠道舉報違法線索。投資者也可以向地方政府、公安機關、工商管理、廣播電視管理、通信管理等有關部門反映。
十三、關于專家薦股獲利的問題
問:我看到海外的股市節目和文章,涉及到專家薦股的,都會在最后聲明,本人是否持有所推薦的這只股票,我們的薦股文章或者節目能否也這么規范一下?(網友“林文龍”IP:59.57.12.★)
答:專家如果在薦股的同時炒股,有違職業操守,即使只對股市制度和政策發表一般性評論,也可能存在利益沖突。有的學者專家自己也可能沒有意識到,作為投資者和評論家角色定位上是不一樣的,如果有雙重身份或多重身份,他的言論容易產生誤導,對其他投資者的權益可能造成損害。你說的很對,海外市場的做法值得研究和借鑒,比如專家發表文章薦股時聲明自己是否同時也是該股的投資者。實際上也包括媒體的記者,如果負責股市方面的報道,最好也不參與股票投資,因為媒體記者的文章可能影響公眾,不再是一個私人的行為。我們歡迎來自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無論是投資者,還是專家,或者兩種身份都具備的人士,都可以自由表達自己的意愿,但是最好能讓市場、監管機構和媒體了解這種情況,這樣也可以減少許多不應有的誤會。對于您所反映的問題,監管部門將持續關注,認真研究當事人聲明投資持股情況規范的可操作性,適時完善有關規定。
投資者保護局對網友問題的答復(三)
一、問:去年以來,證監會開始推行新一輪的新股發行制度改革,今年4月28日,在公開征求社會意見的基礎上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請問證監會的新股發行制度改革中對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上做了哪些安排?(網友IP:125.39.39.★)
答: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是資本市場各項制度規則制定的核心原則,在新股發行制度改革中得到了充分體現。4月28日,證監會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著力于完善信息披露和市場約束,核心目的是促使新股價格真實反映公司價值,實現一、二級市場的協調健康發展。具體做出以下安排:首先,進一步推進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發行制度建設,強化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充分性和完整性,全過程、多角度提升信息披露質量。其次,明確發行人與中介機構、詢價對象等的責任,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等都是直接著力于保護投資者,特別是公眾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措施。第三,結合我國市場投資者的結構特點,提高了網下配售比例,同時明確了網下向網上的回撥要求,體現了重視中小投資者參與新股的意愿,兼顧了推動市場不斷規范和對投資者合法權益的積極保護。第四,引入獨立第三方對擬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進行風險評析,旨在為中小投資者在新股認購時提供參考,幫助中小投資者更加準確、深刻地判斷發行人的風險。
二、問:隨著越來越多的境內企業到香港以及海外上市,B股市場逐漸被邊緣化,融資功能幾近喪失,B股市場前途不明,監管部門能否盡快拿出明確的B股解決方案,切實保護B股投資者的利益?(B股股民 IP:183.60.196.★)
答:B股是境內上市外資股的簡稱,是在特定歷史條件下推出的一類股票。對于歷史遺留問題,證監會都將本著負責任、不回避的態度,認真研究提出解決措施。
三、問:最近,證監會新批準了不少QFII投資股市,其中很多是國外的養老金計劃,而我們不斷提倡地方養老金和銀行理財資金進入股市,但是為什么遲遲沒有動作?(網友IP:221.192.149.★)
答:從境外情況看,養老金是最常見的機構投資者,許多養老金將其資產委托給共同基金、對沖基金等資產管理機構進行投資,其中歐美國家養老金的委托投資比例較高,2010年退休金占美國共同基金資產的40%。這些養老金機構在投資方面有較高的專業運作水平,其避險能力也比較強,是成熟市場穩定發展的中堅力量。
境外養老金對投資我國資本市場也有濃厚興趣,許多境外養老金已通過QFII制度投資我國資本市場,一是直接申請QFII資格,目前已有魁北克儲蓄投資集團、安大略省教師養老金、加拿大年金計劃、家庭醫生退休基金、國民年金公團(韓國)、香港醫院管理局公積金計劃等6家境外養老金獲得QFII資格及7.5億美元投資額度;二是通過購買QFII發行的投資境內的基金等產品,間接投資我國資本市場。
因此,無論是從養老金的運作需要,還是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的目標看,都需要積極培育包括養老金在內的機構投資者。目前,我們正在與有關部門探討養老金等長期資金入市稅收減免等方面的措施。當然,養老金入市并不代表百分之百全投股票,不同的組合、不同的基金,投資要求也不相同,投資方向還包括國債、金融債、企業債等在內的債市,還包括銀行理財產品、組合存款、現金等等。
關于引入銀行理財產品方面,相關部門正在研究,關鍵在于充分揭示風險,并讓投資者自行選擇判斷。
四、問:投資者面臨虛假陳述、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等證券違法行為時,民事賠償訴訟成本高、費時長、權益難以得到保障,證監會將采取哪些措施推動解決?(網友IP:125.39.39.★)
答:投資者通過證券侵權民事訴訟尋求賠償,不但存在實體法律規范欠缺的問題,也遭遇了諸多訴訟程序方面的障礙。證監會對此問題高度重視,不斷加強投資者權益保護工作的頂層設計,一方面繼續與最高法院密切配合,探索舉證責任倒置等制度創新,積極推動出臺相關司法解釋,進一步暢通民事賠償訴訟渠道。另一方面將以強化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為出發點對《證券法》進行進一步評估,推動立法部門啟動《證券法》的修訂工作,按照精細化立法模式,建立健全民事責任追究等制度,增強法律本身的可訴性,充分保障投資者有效行使各項權利。
五、問:在證券侵權民事訴訟中,我國能否借鑒美國的經驗,引入集團訴訟制度?(網友IP:21.67.89.★)
答:我國的證券侵權民事賠償訴訟,確實面臨著訴訟成本高、證據獲取難、索賠效率低等現實困難,使得廣大中小投資者運用訴訟維權的積極性不高。證監會將從完善證券民事訴訟機制、降低投資者維權成本的目標出發,積極借鑒國外證券侵權司法實踐中常用的各種訴訟模式,包括集團訴訟在內,學習其中經實踐證明有益的做法,探索在證券期貨領域建立、試行公益訴訟制度,推動民事訴訟法的修改,不斷完善投資者權益救濟機制。
六、問:目前資本市場投資品種少,創新不多,而國外金融產品非常多,證監會在發展多樣化投融資工具、豐富金融衍生品、為投資者提供更多的投資渠道方面有什么總體考慮?(網友IP:61.78.90.★)
答:伴隨經濟全球化和金融資產的快速增長,作為投融資工具和重要的風險管理工具,債券市場、金融衍生品等在國外成熟市場已經發展了多年。相對而言,我國基礎產品市場化程度不高,管制嚴格,創新不足,風險管理的金融需求不強,產品單調,與國民經濟的發展不相匹配,投資者缺乏金融資產保值增值的投資渠道,難以直接從國民經濟增長中獲得資產性收入,分享經濟增長成果。
作為資本市場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在做好風險管理和控制的前提下,證監會努力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優化金融結構,積極發展多樣化的投融資工具,穩步推進期貨、期權和金融衍生品市場發展,滿足多元化投融資需求,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逐步研究推動中小企業私募債、地方債、機構債、市政債等固定收益類金融產品創新,同時加快實現債券市場的互聯互通。積極研究股票、基金相關的新品種,探索并購重組、資產證券化以及期貨期權等金融工具創新。通過一系列工作,證監會將建立以市場為主導的品種創新機制,不斷豐富市場投融資產品體系,一方面更好地服務于中小企業和創新創業活動,另一方面,針對投資者不同的風險承受能力,提供相應的產品和更多的投資渠道。
七、問:歷史上國債期貨曾經出現嚴重的問題,為什么恢復國債期貨交易?有什么方法能夠控制投資風險?(網友IP:59.175.131.★)
答:1995年“327”國債期貨風險事件是我國在特定社會經濟發展時期出現的事件,主要是由于當時利率市場化機制尚未起步、國債現貨市場不發達、合約設計不合理、相關法律法規缺失等因素造成的。當前,隨著金融市場改革的不斷推進和期貨市場的深化發展,我國利率市場化水平不斷提高,國債現貨市場規模不斷擴大并穩定增長,期貨法律法規日益完善,監管水平不斷提高,市場參與主體也更加廣泛并趨于理性,推出國債期貨的條件基本成熟。“327”事件時我國國債現券市場的流通規模不過1000億,而截至2011年底國債現券流通規模達6.4萬億,是當年的64倍。目前,國債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已經初步建立,以《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為核心的期貨法規體系已經建立和日趨完善。
針對國債期貨風險控制和市場監管的特點和規律,監管部門對國債期貨研究制定一系列嚴格的風險管理制度和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目前,中金所國債期貨合約、規則及具體風控措施正在研究論證過程中。在此過程中,將廣泛聽取投資者的意見和建議,并通過仿真交易加以檢驗和完善。證監會將會同有關單位認真做好國債期貨上市的各項準備工作,確保國債期貨平穩推出、安全運行。
八、問:證監會為什么要推出中小企業私募債?它和國外的垃圾債有什么區別?(網友IP:121.14.234.★)
答:國外的垃圾債,也叫高收益債券,并非法定概念或特定的證券品種,而是市場對風險、收益選擇的結果。美國是高收益債券發展最為成熟的國家,其高收益債一般是指信用評級低于投資級,收益率比同期限國債高400-500個基點的信用債券。一般而言,中小微企業經營業績波動相對較大,可用于抵押的資產較少,其發行的債券信用等級可能會較低、支持的利息成本較高,符合高收益債券的特征;但如果發債的中小微企業財務狀況良好,或是采用了擔保、抵押等信用增級方式,其債券的信用等級未必很低,債券利息水平未必很高。
當前,我國中小微企業融資難現象較為普遍,迫切需要豐富中小微企業融資渠道。針對這種情況,我會立足于加強對中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研究推出中小企業私募債券。作為公司債的一個種類,非上市中小微公司非公開發行債券目的不著眼于“高收益、高風險”的形式特征,將引入多種增信方式,加強在選擇企業、增強信用及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彌補債券市場制度空白,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另一方面也為合格投資者提供創新的投資渠道。
九、問:目前境外ETF產品繁多,證監會在跨境ETF產品推出方面有什么考慮?(網友IP:156.180.58.★)
答:作為指數化投資的重要載體,ETF已經成為個人和機構投資者最重要的資產配置工具,是近二十年來國際上發展最快的基金品種??缇矱TF的工作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在境內推出跟蹤海外指數的ETF。我們已經對海外跨境ETF的國際經驗、模式選擇、運作機制、風險控制等相關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在QDII框架下推出投資于境外指數、在境內交易所掛牌的的跨境ETF方案。根據《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證監會近期一直積極推進港股ETF的準備工作,目前各項準備工作已基本就緒。二是推動境外跟蹤A股指數的ETF發展。目前,證監會正在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在RQFII框架下推出在香港交易所掛牌的A股ETF產品。通過兩類跨境ETF的協調發展,完善跨境資本的雙向、有序、均衡流動機制,促進A股市場良性發展。
十、問:證監會一直鼓勵價值投資,提倡關注藍籌股,但從目前的市場行情來看,多數藍籌股股價長期不動,我們應該如何看待和選擇藍籌股?(網友IP:60.16910.★)
答:證監會鼓勵價值投資,是基于我國股市估值長期偏高,平均市盈率經常達到數十倍,但是現在已降低到歷史最低水平,與國際上的主要市場基本相當,具備了長期投資價值,倡導理性投資遇到了比較好的時機。倡導關注藍籌股本質上是倡導理性投資、價值投資的理念??儾罟刹淮_定性更強,只有經驗較豐富的投資者才適合風險較大的投資選擇。
說藍籌股是股市價值的真正所在,主要是綜合以下幾個方面的考慮:
第一,從藍籌股自身特點來說:一是藍籌公司歷史悠久,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信用,產品競爭力強,普遍具有相對穩定的盈利能力,能較好地抵御周期波動,同時股利政策穩定,股息率較高。二是藍籌股代表了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變遷的方向,把握了時代發展的脈搏。如道瓊斯工業指數成分股是全球股市歷史最悠久的藍籌股,其指數成分股的結構變化整體反映了美國經濟結構的變遷。三是藍籌公司大市值與大流通盤的特點,使其股票交易相對不易被操控。
第二,從業績情況來看:截至2012年4月末,全部938家滬市上市公司披露了2011年年報,其中,上證180指數成分股2011年末的總資產、凈資產分別占滬市上市公司總和的93.3%和82%。2011年共實現營業收入133,539.71億元,凈利潤14,650.08億元,分別占全部上市公司總營業收入和凈利潤的74.9%和89.2%,營業收入和凈利潤分別比2010年度增長22.8%和15.0%,不僅其業績表現高于滬市平均水平,且在2011年度整體經濟增速放緩的大環境里,其業績增速仍高于滬市整體水平。
第三,從分紅情況來看:上證180指數成分股中,共有145家上市公司公布了利潤分配預案,其中143家公司支付現金紅利,擬派現總額達到4,086.26億元,占180家成分股2011年凈利潤總額的28%。其中,2011年派現金額超過100億元的公司有6家,即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農業銀行、中國石油、中國神華,分別占其凈利潤的34%、35%、35%、35%、23%、40%。穩定的分紅提供了類似債券的收益特性,能夠為投資者提供較為穩定的現金流。
第四,從公司治理情況來看:以上證180指數成分股為例,多數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規范運作方面的表現較好,而優秀誠信的管理團隊,規范的公司運作,是實現公司持續穩定快速發展、實現股東價值最大化的基石。
另外,根據證監會的監測,今年一季度藍籌股普遍上漲,非藍籌股普遍下跌,二者之間的變化相差近12個百分點,說明價值投資理念正在回歸。
證監會倡導投資藍籌股,實際上倡導的是投資理念,不是簡單的針對那一只股票。影響股價變動的因素有很多,藍籌股的概念、范圍也不是一成不變的。因此,不能機械地理解投資藍籌股的內涵,面對紛繁多變的市場,需要投資者把握理性、價值投資的原則,同時結合市場現狀、預期以及自身情況,具體分析后選擇。
同時,證監會正在加速推進相關制度建設,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合理、持續的分紅機制,推動中長期資金入市的步伐,為價值投資創造有利環境,為投資者獲取回報提供基本保障。建議廣大投資者堅守大局觀,秉持從容心,建立自己的價值投資理念,尋找有價值的藍籌股。